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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车店老板驾驶送修车辆肇事 逃避赔偿被拘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9月13日

 

法院干警在金某居住的一处毛坯房中将其抓获

单兵系统将执行现场情况实时记录回传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

太阳升起时干警将金某拘回法院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执行法官顾不上休息抓紧时间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。最终,金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,并当场支付完毕。

  2017年9月13日清晨,天刚蒙蒙亮。栖居在毛坯房中的被执行人金某被一阵急迫的敲门声叫醒。面对着大门外身着制服的法院干警,金某顿时明白自己再也无处可逃了。当天上午,金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,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
  2013年11月29日上午,原告王某因车辆变速箱故障将汽车送至被告金百度汽车维修店维修。当晚7时45分许,被告经营者金某驾驶原告车辆在世昌大道大友岗发生事故,导致原告车辆严重受损。经评估,车辆贬值损失3.25余万元。高区法院审理认为,原告将车辆送至被告处维修,原、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。根据合同性质,被告负有保护车辆完好的主要义务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被告员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原告车辆受损,被告构成违约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8条、第121条之规定,判决被告金百度汽车维修店10日内赔偿原告王某车辆贬值损失3.25万元。

  原告王某申请法院执行后,金某被执行法院传唤到庭,但交了2000元之后,再就没有了音信。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,法院干警在金某的居住地将从睡梦中惊醒的他拘留至法院。在司法的强制措施面前,金某主动要求与王某和解,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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